
一、经济上自愿赠予有哪些情况
在经济上,自愿赠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般赠予:赠与人基于亲情、友情等情感因素,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如父母给子女钱财、朋友间赠送财物。这种赠予无附加条件,赠与人交付财物后,赠予生效。附义务赠予:赠与人在赠予时附加一定义务,受赠人接受赠予后需履行该义务。比如赠人一笔钱用于开办公益图书馆,受赠人就要按约定开办并运营。公益赠予:为了公益目的的赠予,如向慈善组织捐款、为灾区捐赠物资等。这类赠予不得随意撤销,赠与人应按约定履行赠予义务。
二、经济自愿赠予在法律上有无效情况吗
经济自愿赠予存在无效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若赠与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予行为无效。
若赠予行为是因受欺诈、胁迫而作出,违背赠与人真实意愿,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赠予,撤销后赠予自始无效。
此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赠予无效。比如,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赠予他人,损害债权人利益。还有,赠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予也无效,像为进行违法活动而赠予资金。
三、经济自愿赠予未公证在法律上有效吗
经济自愿赠予未公证在法律上通常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生效。
公证并非赠与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与是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该赠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当探讨经济上自愿赠予有哪些情况时,除了常见的赠予情形,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赠予后能否撤销的问题,一般在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可随意撤销。另外,赠予是否存在附义务的情况也很关键,附义务的赠予,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您对经济上自愿赠予的撤销条件、附义务规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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