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办理时,各继承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或法院,完成继承手续。
二、无遗嘱办理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分两个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子女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中只有近亲属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过也存在例外情况,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他们虽在血亲关系上可能不属于近亲属,却依法享有继承权。
当面临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除了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分配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比如,法定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因对遗产分配比例有不同看法而产生纠纷。而且,在继承过程中,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像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的继承处理也较为复杂。另外,若存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手续该如何办理也是大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在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过程中,对法定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比例、特殊财产继承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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