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生涯开端
赵骄虎出身鲁南山村,深知底层生活的艰辛,高中毕业后便立志投身法律事业,专注报考法学专业。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本科期间,他潜心钻研刑律,深耕专业知识,大三时便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赵骄虎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他初期涉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但始终坚守刑事辩护的执业初心,将其作为立命之本。他在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同时也是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其主要在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的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总所办公,该律所高淳分所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
丰富办案成果
在执业的十余年间,赵骄虎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最高26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酒精含量200多等情形)等数十起案件中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他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200万)、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涉案百万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其中多起案件实现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例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2025年度,他收获近10面锦旗,实现8起案件不起诉,3起撤案、3起报捕后获取保,另有缓刑案件多起。
侵犯公民信息案辩护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中,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里,当事人甲因所经营企业的业务需求,通过途径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经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从中获利,后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2025年7月3日),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该类案件,如果是合法使用,应该适用司法解释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因为当事人陈述用途时有提到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要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当事人涉案48000余条,差点超过50000条三年标准。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危险驾驶案辩护
【危险驾驶辩护案例】中,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镇江市XX区某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口附近时,发现前方设有酒驾检查点,遂倒车逃跑,后将车辆横向停放在机动车道并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测,甲X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2025年9月24日,甲X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甲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甲X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甲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同时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已预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关键辩护意见: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上述意见有效推动法院对甲X从轻、从宽处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其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
赵骄虎律师始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专业严谨、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力寻找法律空间,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凭借卓越的法律服务赢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成为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信赖的法律伙伴。他也凭借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斩获多项荣誉,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还曾作为南京广播电台《邓超热线》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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