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发工资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不发工资造成的损失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因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导致劳动者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贷款等产生逾期费用,或错过重要缴费时间产生额外费用等损失,在劳动者能证明损失与不发工资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二、不发工资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法律如何判责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致员工权益受损,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依《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员工因欠薪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赔偿:
协商: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支付工资。
投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裁决后单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员工以单位欠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探讨不发工资造成的损失谁承担时,除了明确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因不发工资导致劳动者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产生的额外逾期费用等损失,也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另外,不发工资可能使劳动者错过一些重要的职业发展机会,由此产生的潜在损失也在合理索赔范围内。如果您在不发工资造成损失的认定、赔偿标准及索赔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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