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欠工资20多年能否要回
工作欠薪20多年一般很难要回。从时效角度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即便未过仲裁时效,还需考虑证据问题。时隔20多年,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可能难以收集,没有充分证据,主张欠薪诉求难以得到支持。不过,如果期间有持续主张权利等中断时效情形,或能找到有力证据,仍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作欠薪20多年未付还受法律保护吗
一般情况下,欠薪20多年大概率已超出法律保护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已过仲裁时效,且无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劳动者诉求。不过,若能证明在此期间持续向单位主张权利等导致时效中断,或有其他合理理由,可尝试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等途径解决。
三、工作欠薪超20年追讨能获法律支持吗
工作欠薪超20年追讨,通常难以获法律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薪纠纷一般适用该时效规定,超20年已远超诉讼时效。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期间持续向单位主张权利、单位承诺支付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最长权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探讨工作欠工资20多年能否要回时,其实还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能要回工资,是否还能主张相应的利息呢?毕竟这么多年的资金占用也有一定成本。另外,在要回工资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面临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况,此时工资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这些都是与要回20多年前欠薪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对工作欠工资20多年能否要回以及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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