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效力未生效时,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致使合同未生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比如,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生效,就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像为订立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丧失其他交易机会的损失等。
不过,若双方均无过错,合同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生效,通常不存在损失赔偿问题。所以,合同效力未生效能否主张损失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过错方及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合同未生效主张损失赔偿有无法律依据
合同未生效主张损失赔偿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是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此外,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前,一方不履行报批等义务影响合同生效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因此,若一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致合同未生效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三、合同未履行要求违约赔偿是否有法可依
合同未履行要求违约赔偿有法可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当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依法要求违约赔偿。
在探讨合同效力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张损失赔偿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合同未生效,但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导致对方损失,过错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另外,在合同未生效阶段,若一方恶意阻止合同生效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对方同样可主张相应损失赔偿。若你在合同效力未生效阶段面临损失赔偿的实际问题,或是对缔约过失责任、恶意阻止生效条件等情况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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