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委托
本案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共同投资、施工九江某广场等多个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完成后,各方在投资本金返还和收益分配上产生严重分歧。龚X诉至法院,主张三人合伙份额平均分配,并要求支付剩余投资款及收益约492万余元,而两被告则有不同观点。王泽明律师接受龚X委托后,开始深入处理此案。王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这为他处理此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核心难点与证据梳理
尽管三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此前曾作为共同原告起诉项目发包方,并签署过《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这为确认合伙关系提供了基础。然而,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及已获收益。王律师经过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发现了一份关键证据——由三方共同委托某财务咨询公司出具的《账务整理报告书》,该报告详细列明了各方的投入股本金。虽然被告方一度对该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最终撤回了申请。
三、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一方的核心观点及财务报告的证据效力。认定龚X、陈X、付XX之间成立合伙关系;合伙份额应根据实际出资额确定,依据财务报告,确认龚X出资占比为29%,陈X占比为26%,付XX占比为45%;经核算,陈X实际获得的收益远超其应得比例,而龚X尚未足额获得其份额。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向原告龚X支付其超额收取的工程款1,181,337.03元,并驳回了龚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四、案件总结与律师价值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无书面协议合伙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合伙关系认定、份额确定依据、关键证据作用和权利主张路径等原则。王泽明律师作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等多个职务,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也再次证明了他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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