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众多刑事案件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领域,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占比约70%。他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陈律师的辩护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经其努力也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成功争取到缓刑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
介入寻衅滋事案
在蒙X等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蒙Xx、唐XX等七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他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他还为蒙Xx提出多项量刑情节,如认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陈俊全律师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通过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他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处理企业面临的复杂法律事务时,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参与公益与协会工作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公益和协会工作。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在公益工作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在协会工作中,他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研讨活动,为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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