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时,清明节是我国的法定的节假日之一,每个劳动者都依法享有清明节假期,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加班。然而很多人还不清楚清明节放几天假这个问题,更有甚者,有一些劳动者在清明节期间被迫无偿加班,而不知道怎么进行维权,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清明节放几天
清明节一般是放假3天,但是只有清明节当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2天为双休日调休。
二、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清明节当天加班的,因为清明节属于法定节假日,除了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应该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清明节3天均加班,其余2天未安排补休的。清明节当天按3倍计算加班费,另外2天按2倍支付加班费。元旦、春节等其余节假日与此情况一样,法定节假日当天是3倍加班费,其余为2倍加班费。
三、清明节不发加班费,劳动者怎么维权
1、协商
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较为有效的途径。《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条款的规定非常明确,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不低于3倍的工资,而不能以调休或补休的替代性方式解决。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讨要原本属于自己的加班工资,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2、投诉
单位不支付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不依法行事会影响公司声誉,资本市场可能有反应,进而影响公司股价。
抓住单位怕影响声誉的心理,劳动者可通过投诉解决问题。投诉又分为两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单位工会投诉。若违法情节属实,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对违法单位下达改正通知,严重违法的单位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处罚;工会是单位职工的维权组织,原则上代表职工利益,职工就加班工资投诉的,工会理应代表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
3、仲裁
加班工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者是受单位管理的,在职之时难免有所顾虑,立法者也考虑到了此种情形,特别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起诉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是四大招式中的最后一招,也是杀伤力最强的一招。虽说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但是一进法院深似海,不光耗费时间也耗费精力,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出此招。劳动争议类诉讼较为特殊,有前置程序要求,须以劳动争议仲裁为前提,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提起诉讼就得留存好加班纪录、工资条等证据,这样才能有赢得诉讼的把握。
一般来说,清明节是放三天假的,清明节当天为法定假期,另外两天则用于劳动者调休。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劳动者在清明节加班,依法享有三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标准发放工资,建议大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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