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已判决案子的债权能否转让
已判决案子的债权通常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几种除外情形,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已判决债权一般不属于上述不得转让情形,因为它是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的确定债权。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和时间,法律未作严格限定,实践中书面通知较常见。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所以,只要不存在法定禁止转让情形且履行通知义务,已判决案子的债权可合法转让。
二、已判决案子债权转让是否有法律风险
已判决案子债权转让一般无重大法律障碍,但存在一定风险。
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允许债权人转让债权,已判决债权只要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情形,如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可正常转让。
风险主要有:一是通知债务人风险,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对其不发生效力,可能导致受让人无法实现债权。二是债务人抗辩权风险,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可对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若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争议事项,受让人可能受影响。三是执行不确定性风险,若原判决执行存在困难,转让后受让人也面临同样执行难题。
三、已判决案子债权转让后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已判决案子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得债权人地位。依据《民法典》,除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可转让。
转让通知债务人时对其生效,若未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
已判决案件的债权转让不影响执行程序,受让人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由其继受原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会裁定变更。若债务人对转让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当探讨已判决案子的债权能否转让时,除了明确其转让的可行性,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已判决案子的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行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受让人能否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强制执行,以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都是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的状况。另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也不容忽视,未恰当履行通知义务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如果您对已判决案子的债权转让相关的执行程序、通知义务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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