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股东在认缴股权转让后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若原股东已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依法转让股权,一般无需对公司后续债务担责。
但存在两种需担责情况。一是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主张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若其转让股权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出资义务,也可能被要求承担责任。
二、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已届出资期限却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转让时出资期限未届,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担责,但存在恶意逃避出资义务等例外情形,法院可能依具体情况判定原股东担责。
三、实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还需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实缴出资的原股东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债务无需担责。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原股东实缴出资意味着已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其股东身份丧失,新股东取得股东资格并承继相应权利义务。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隐瞒了公司的重大债务等欺诈行为,损害了新股东利益,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若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原股东对特定债务仍需负责,原股东应依约担责。
当探讨原股东在认缴股权转让后还需担责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隐瞒了公司的重大债务等情况,即使完成了股权转让,在一定情形下仍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要是公司后续出现债务危机,而受让人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责任,原股东可能也无法完全免责。如果您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遇到类似的困惑,或者对原股东担责的具体情形、责任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