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遗嘱怎么认定
遗嘱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遗嘱人要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内容要真实自愿,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再者,遗嘱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另外,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
二、立遗嘱时见证人资格如何认定
具备见证能力:见证人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正确理解遗嘱内容、表达自己意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因其心智或精神状态无法准确理解见证事项,不能作见证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因存在利益关联,可能影响见证公正性,不能作见证人。
非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见证可能为自身利益歪曲遗嘱内容,故不能作见证人。
三、不符合资格的见证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不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参与所立遗嘱可能无效。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法律明确规定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见证人不符合资格,就违背了法定形式要件,可能导致遗嘱无效。不过,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此时即便有不符合资格的“见证人”,也不影响遗嘱效力。
当探讨立遗嘱怎么认定时,除了遗嘱本身的认定规则,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等方式对原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那么新遗嘱的认定同样重要。另外,遗嘱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争议,如何确保遗嘱能按照遗嘱人的意愿顺利执行也是关键。这些问题都与立遗嘱怎么认定紧密相连。若你在立遗嘱认定、变更撤销遗嘱以及遗嘱执行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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