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确定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确定守约方实际损失需遵循以下要点。首先,直接损失可通过收集费用支出凭证确定,如因违约导致的额外采购成本、运输费用增加等,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损失依据。其次,间接损失虽较难确定,但可基于合理预期原则,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利润损失,可参考守约方过去的经营数据、同行业平均利润率等进行估算。再者,对于有市场价格的标的物,可对比合同价格与违约时市场价格的差价来确定损失。另外,要注意损失的因果关系,即损失必须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同时,守约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损失自行承担。
二、守约方实际损失确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确定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针对具体合同,也有特别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违约中损失确定有指引。司法实践中,守约方需对实际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三、守约方主张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守约方主张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若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依相关规定主张赔偿。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过高则可适当减少。
当我们探讨怎样确定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除了直接损失,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间接损失该如何认定和计算,像因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错过的商业机会所造成的潜在利益损失。另外,可得利益损失也是重要方面,即合同正常履行时守约方本可获得的利益。这些损失的确定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一定难度和争议。若你在确定守约方实际损失方面,或是在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的判定上有疑问,不知如何操作,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资深法律专家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