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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服务地区为南宁。他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在刑事案件处理上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林某某案获不起诉
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卷入案件。在这个案件中,陈俊全律师作为林某某的辩护人,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深入研究,找到了关键的辩护点。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阐述林某某在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和情节,论证林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使林某某免受刑事处罚。
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多人在2023年2月4日2时许发生的斗殴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陈俊全律师还为蒙Xx争取量刑情节,提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等。最终,法院考虑了陈俊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蒙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使蒙X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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