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工作场所受了上之后第一个想要处理的事情便是拿到工伤认定,然后去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不少人表示,在去相关的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被告知要先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的证明才能够办理工伤认定,那么想要工伤认定会去派出所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不需要开派出所的证明,你问问需要啥证明。
1、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申请工伤认定就必须要有交警部门开具的责任判定书,否则劳动部门是不知道是否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无法做出判定。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实在我国的相关的劳动保障的法律中,确实是有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的规定,在这个规定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想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需要提供的一些材料,但是在规定中所提到的材料中,并没有任何关于派出所证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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