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作为股东兼法人怎么实现强制退出
作为股东兼法定代表人,需分别处理股东退出与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股东强制退出可通过以下途径:一股权转让,依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向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股权;二请求公司回购,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等,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三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诉请法院解散公司以实现退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更换法定代表人,再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无法通过内部程序,可诉请法院判决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上述操作均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程序实现。
二、作为股东兼法人要承担何种责任
股东兼法人需承担多种责任。作为股东,要履行出资义务,若未足额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法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执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法人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违法经营,法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涉单位犯罪中,法人可能被追责。
三、作为股东兼员工,被拖欠工资是否要给
作为股东兼员工,需区分两种法律身份的权利义务。若你与公司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且已实际履行劳动义务,则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属违法行为。股东身份基于公司法产生,享有分红表决权等权利,但不影响员工身份下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你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需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公司不得以你是股东为由免除支付工资的义务,两种身份的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不发生抵销或替代。
当探讨作为股东兼法人怎么实现强制退出时,除了退出方式,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需关注。其一,强制退出后,股东在公司之前的出资如何妥善处理,是退还现金、股权置换,还是其他形式,这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其二,强制退出过程中,法人可能还背负着公司的债务问题,退出后责任该如何界定与承担。若你在作为股东兼法人强制退出的程序、出资处理、债务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精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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