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员工请病假有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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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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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员工请病假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扣职工工资的,相反还需要支付员工在病假期间一定的工资。
在我国员工请病假有工资吗?

如今天气异常的炎热,不少人们汗流浃背地工作,这样很容易感冒或者生病,生病后就无法工作,每个人都会生病,生病后请假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员工请病假工资这个问题是大家不清楚的,所以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于员工请病假的相关工资结算,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如何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医疗期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由此可见,员工请病假有工资吗这个问题就得以解决了。员工请病假是有工资的,而且工资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企业发放工资低于百分之八十,那么可以到劳动局起诉该公司。医疗期是分两种情况来计算的,有十年以上和十年以下,根据不同的情况了解相关的问题解决方案。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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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员工在病假期间发工资吗
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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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表姐是一名国家公务员,最近因为生病请假了,我想问问国家公务员病假工资是怎么算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国家公务员病假工资的回答如下: 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病休人员要求恢复工作的,需出具医院关于病愈的证明。恢复工作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否则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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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员工病假能请多长时间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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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务员病假扣绩效工资吗
公务员是没有绩效工资的.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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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国家有没有规定
[律师回复] 据法制办公室网站信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有效,现在依然在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上述
(一)、
(二)、
(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十
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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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满一年员工请病假有工资吗
有。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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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发烧,病假条是否可以用?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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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员工病假一个月怎么扣绩效
病假期间如何扣发绩效工资是用人单位自主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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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员工发烧,病假条怎么写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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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病假,请病假的工资怎么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根据劳动法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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