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于欣律师执业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其服务地区为新疆、库尔勒,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在教育背景上,于欣律师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完成研究生学业。她还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同时拥有抖音认证法律博主这一社会身份,对应的抖音主页链接为//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
承办案件数量
于欣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这显示出她在短短几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擅长案件领域
于欣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了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在不同的法律领域,她都有机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男性,1XX5年12月22日出生,是新疆库尔勒市的一名农民。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检察机关指控何XX构成诈骗罪,但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最终,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何XX不起诉。虽然未明确提及于欣律师在该案件中的具体作用,但从其擅长刑事案件来看,她或许在类似案件中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争取有利的结果。
涉嫌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且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例
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XX,男,汉族,1XX2年0X月21日出生,个体职业者。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01日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也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本案由博湖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XX涉嫌赌博罪移送起诉。期间,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查重报,还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一次。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涉嫌赌博罪。但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最终检察院认为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于欣律师作为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法律适用的分析,为X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例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陈XX,男,1XX2年1月14日出生。2023年5月14日15时许,陈XX与被害人XXX在库尔勒市团结北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库尔勒市公安局以陈XX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XX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对陈XX不起诉。于欣律师作为陈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为陈XX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充分考虑了各种从轻处罚的情节,帮助陈XX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总结与意义
从于欣律师承办的这几起刑事案件来看,她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诈骗罪案件中,即使未明确其具体作用,但可以推测她在处理类似涉及犯罪情节认定和量刑情节争取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在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且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例中,她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避免了当事人受到不必要的刑事处罚。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她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的辩护,最终也使当事人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些案例不仅体现了于欣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也为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同时,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不起诉的结果意味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避免了因刑事处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