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即便当事人不提异议,法院仍应依职权审查案件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若案件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即使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应诉答辩,受诉法院发现后也不得受理,应将案件移送至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因为专属管辖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变更管辖法院。 相反,若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当事人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根据规定,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专属管辖中规定的仲裁可以排除专属管辖吗
仲裁可以排除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但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有效的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包括专属管辖。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处理,该纠纷就不再由专属管辖的法院审理。所以,专属管辖的规定并不限制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可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
三、专属管辖中不动产纠纷具体是什么
专属管辖中不动产纠纷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其特点在于,纠纷与不动产紧密相连,以不动产所在地为管辖依据。这能确保法院就近调查、勘验、收集证据,便于审理和执行。比如涉及房屋所有权归属、土地边界划分等纠纷,均属此类。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改变管辖法院,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维护不动产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在探讨专属管辖中当事人不提异议会有什么情况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拓展知识。若当事人不提异议,法院会继续按专属管辖审理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后续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旦发现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即使判决已生效,也可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另外,若当事人不提异议参加诉讼,可能在后续执行阶段面临一些潜在风险。如果您对专属管辖中当事人不提异议的后续处理、审判监督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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