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自2021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现就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其联系地址为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
擅长领域广泛
孙培伦律师擅长领域众多,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在民商事方面,他能够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能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在企业合规领域,凭借其在央企的法务工作经历,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能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建议和服务。
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
执业多年来,孙培伦律师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这充分显示了他处理复杂、重大案件的能力和经验。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并且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处理刑事犯罪案件
孙培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诸多成功案例。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他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将实刑建议改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建议,为被告人成功争取到缓刑。在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中,他在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他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二被告人共谋从非法渠道购买假烟并伺机销售牟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均为主犯,被告人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孙培伦提出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持异议,但指出被告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辩护人孙培伦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
解决民商事纠纷
在民商事领域,他也有出色表现。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原告企业,通过刑民跨领域操作,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显示了他在民商事诉讼策划方面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不同法律领域的知识和策略,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应对行政案件
在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中,因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这体现了他在行政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学术成果丰硕
孙培伦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他的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道路交通法责和交通肇事罪责的法律责任竞合》《公职人员可能被监察机关查处的五类主要罪行》《执行终本的两个核心要点和三个方面措施》等。这些学术成果反映了他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有助于他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服务。
获得行业荣誉
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孙培伦律师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的行业权威荣誉。他还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客户对他评价颇高,认为他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是一位靠谱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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