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早期从业背景
周耀东律师本科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深造,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这种专业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他深入研究国际法学相关知识,拓宽了法律视野,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在正式执业之前,周耀东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熟悉了法院执行程序的各个环节,了解了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和要点,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他还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通过参与案件的审理,他深入了解了民事审判的流程和规则,对各类民事案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他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使他对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有了实际的接触和处理经验,为他在商事领域的执业奠定了基础。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周耀东律师目前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该律所是西安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律师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和资源支持。周耀东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核心地区)和咸阳,其联系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方便当事人与他进行沟通和交流。他凭借专业的服务和良好的口碑,在当地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
案件处理与擅长领域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这些案件类型占其民商事合同案件的比例约为70%。在这些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周耀东律师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的擅长领域广泛,包括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能够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力求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他还担任了多个社会职务,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在担任调解员的过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区法律顾问和消防单位法律顾问,他为社区居民和消防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众多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件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但他通过充分的准备和精彩的辩论,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在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他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使当事人收到款项,高效解决了纠纷。
在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案件中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但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经过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最终法院认可了他的观点,原告撤诉。
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时发现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被告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他通过多次与公司沟通,在一二审中积极举证辩论,最终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并且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中,代理原告时面临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的难题。他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由于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他经过多次协调,最终促成调解离婚,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另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等也体现了他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中,代理被告面对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的原告,他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论,经一审二审改驳部分原告诉请,为被告减少了损失。另有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示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胜诉经验。
典型案例: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周耀东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案件中,A以自己名义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成立C公司,B公司认为A欠付租金将其诉至法院。
在办案过程中,周耀东律师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效辩论。对于被告主体问题,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指出A作为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对案涉租赁合同予以确认并实际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所以B公司对A的诉请诉讼主体不适格,于法无据,应驳回起诉。
对于欠付租金数额问题,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B公司诉请租金数额不实,应将保证金5万元及设备折现款5万元予以相应扣减,且B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他认为自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受疫情影响,C公司拖欠租金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依照法律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于法无据。
最终,经庭审直播开庭,庭后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对方撤诉结案。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周耀东律师在处理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抓住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耀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教育背景、多元的从业经历、广泛的业务领域、坚定的执业理念以及众多成功的案例,在西安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了一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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