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会事先商量好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一般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如果孩子归女方抚养,后期男方提出更改,双方谈不拢的话,男方有可能发起诉讼。法院会择机开庭,并由控辩双方答辩。那么当事人怎么答辩更改抚养权?下面小编结合一篇答辩状的内容和大家讲解下。
更改抚养权答辩状
答辩人:王某某
被答辩人:李某某
答辩人因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依据事实、道理、理由、道德和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1、请求法院秉公裁判,对合法抚养权给予法律保护,以维护王小某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请求法院对合法生效的离婚协议给予法律保护;对被答辩人李某某的不道德行为给予教育。
3、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事实理由:
大家都有子女,大家都知道抚养子女不是简单的养大的意思,抚养费也不是简单的孩子生活费,既然生出了孩子,就要尽自己的责任,就要尽到自己法律的义务和做人的道德,在法律上父母抚养子女的规定年限是子女成人(18岁),但在现实和中国国情中,培养子女成人成才直到完全独立,乃至子女成人后安家乐业、18岁后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抚养、结婚生子、困难帮助等等。都是父母抚养的范围,大家都当过父母,大家也都是为人父母的,子女的日常花费、教育费实际花费和教育的实际投入、生活费、医疗费的开支,不用调查也心中明白。
李某某要求变更王小某抚养权是没有法律依据,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理由不充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李某某要求变更抚养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原告在起诉书中诉讼请求判令将王小某判给原告抚养是李某某凭借《王小某与李某某的抚养纠纷案》想夺回王小某的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是对《离婚协议》的反悔,是对《离婚协议》的不尊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
答辩人
日期
通过这篇答辩状,大家应该对当事人怎么答辩更改抚养权有了初步了解。女方在组织答辩的时候,要向法院阐述女方有更好的经济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可以针对男方提出的诉讼,指出男方在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最后,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对抚养权归属做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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