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段彪永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且深厚的执业背景。他于201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其拥有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这种跨层次、跨领域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持有执业证号153xxxxxxxx399447,现执业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昆明。
行业职务
段彪永律师在行业内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这一职务体现了他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律所事务的参与度。同时,他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些职务不仅反映了他在法律行业中的专业认可度,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实践经验,有助于他更好地处理各类工伤赔偿案件。
执业理念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他都将责任放在首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这种理念贯穿于他执业的始终,使他在工伤赔偿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擅长领域
段彪永律师专精于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在该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占其业务总量的约90%。此外,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他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形成了一套全面、专业的工伤赔偿法律服务体系。
典型案例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充分展现了他在工伤赔偿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时从货车上摔下受伤,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申请人24000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支持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处理中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综上所述,段彪永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明确的执业理念以及成功的案例实践,在云南工伤赔偿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为众多工伤受害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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