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执业信息
程豪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x5934,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执业工作,至今已有超过11年的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其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果
程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并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取得显著成果。
擅长执业领域
程豪律师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长期专注于此,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
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
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程豪律师一直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他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这体现了他不仅在刑事领域有出色表现,在民商事法律事务方面也有着丰富的服务经验。
获得的多项荣誉
2019年,程豪律师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以及“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肯定,也体现了他在律所工作的积极贡献和社会责任感。
担任的行业职务
程豪律师在法律行业中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这表明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司法系统的认可,能够在司法调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他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体现了他在青年律师培养和刑事辩护领域人才建设方面的价值。
精彩代表案例
在程律师承办过的众多案件中,有诸多颇具影响力的案例。在民商事案件方面,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以及另案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民商事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他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在刑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进行了有效辩护;为王某某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进行有效辩护,最终辩为挪用资金罪;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其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致使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此外,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件中,被告人贺某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在程律师等辩护律师介入后,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要求撤回起诉。上述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湛技艺,无论是复杂的金融、职务犯罪,还是诸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他都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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