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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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每年七月都有很多的应届毕业生走入社会的舞台,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应届毕业生的社会经验是非常的不足的,毕业生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那么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注意事项啦。

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试用期的三大法律问题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屈晓蓉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被视为劳动合同期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2、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2000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3000元的做法不当。

3、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

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小王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违约金约定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之依法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以及依法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外)。屈晓蓉说,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理由明确作出了限制规定,即仅限于两类,分别为“因合法出资培训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和合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的情形。除此之外,任何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都会因“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而无效。因此,本案中,公司为小马申请办理上海户口的行为并未达到可以与之约定违约金的法律要求,即使约定,也属无效。

三、新人还须知晓两大问题

除以上探讨的法律问题之外,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查明必备条款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

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6、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看清劳动纪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刚刚出社会的新人在签订公司入职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多看一下上述文章的注意事项,不要被蒙骗,希望刚出社会的学生都能有一份喜欢的好的工作,这些公司入职事项一定要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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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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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此,《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生物科技公司与李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时,未告知员工有经济补偿一事,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续订合同时,将基本工资由2000元改为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的最低工资是1400元,工资明显降低,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所以,公司与李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属于部分无效协议。其中公司与李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效,但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生物科技公司应当向李某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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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续订合同时,将基本工资由2000元改为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的最低工资是1400元,工资明显降低,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所以,公司与李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属于部分无效协议。其中公司与李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效,但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生物科技公司应当向李某某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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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要注意什么事项?
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为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三年三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最多不可超过六个月。社保。社保是劳动法规定明确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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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应聘了一家公司的项目经理,现在已经通过了面试!准备签合同了!那么项目经理入职合同的具体协议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项目经理入职合同具体范文如下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籍贯地址:
经乙方自愿申请, 甲方考察, 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 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1. 乙方入职必须交纳诚信保证金(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入职后 (签订本协议后) , 如在三个月内, 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派单 (施工工程)或不愿在甲方施工,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还乙方诚信保 证金(押金) 。
2. 乙方同甲方合作后,也属公司一员,应处处为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着 想,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如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 方有权终止合作, 并同时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 (押金) , 情节严重者 将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3. 乙方要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国家、 地区、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所知道的材 料标准,无权更换材料,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工艺规定及质量 验收标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或其他违规现象,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权,乙 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 (押金) , 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
4.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必须按工程造价 %扣除质量保证。如乙方 长期与甲方合作,质量保证金扣到人民币两万元(20000元)终止, 以后施工项目中不在扣除质量保证金。
5. 在乙方同甲方继续合作期间,乙方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售后项目需 要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无时间或其他原因不能 按时去维修,甲方可安排公司售后部或其他施工人员去维修,所产 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质量原因) ,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 乙方如需要同甲方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提出申 请,否则属单方面终止,甲方有权扣除所有项目质量保证金和诚信 保证金。
7. 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终止合同起两年后,扣除乙方没有时间去售后服 务的项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诚信保证金在 终止合作后的三个月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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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包含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签订入股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合同即合法有效。而对合同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所以,签订入股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的,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
投资入股注意事项: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7、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
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8、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
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二、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束后可以从事类似工作,单位不得限制也无权限制。
三、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竞业禁止实际上限制了员工找新工作的机会,劳动者本可以利用其优势为自己谋求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但因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员工不得不抛弃自己的部分优势,因而竞业禁止协议造成了员工部分损失。《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即为补充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不能协商一致的,则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但月平均工资的 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四、竞业禁止协议注意事项——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需明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禁止需要明确竞业禁止的工作范围和地域范围,不能要求员工所有的工种所有的地方都不能前往工作,这对员工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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