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其执业范围主要集中在南宁地区,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细分领域也有涉足,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外,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
典型刑事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审查证据。他发现案件证据存在一些瑕疵,部分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通过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使其免受刑事处罚。
在李某涉黑案中,案件情况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公诉机关最初以涉黑罪名对李某进行指控。陈俊全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他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某构成涉黑犯罪,其行为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在庭审过程中,陈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部分意见,认定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为李某减轻了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等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了相应的量刑。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的目的是寻求刺激、争强好胜,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陈律师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最终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综合各方面因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了缓刑。陈俊全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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