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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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法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两人登记结婚后,并没有在一起生活,没有建立感情,这与普通的夫妻关系有些区别,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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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男女在认识很短的时间内就结婚了,而在登记结婚后却又因为一些工作上面的原因,导致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是否可以判决夫妻离婚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依法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两人登记结婚后,并没有在一起生活,没有建立感情,这与普通的夫妻关系有些区别,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以及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这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相关问题

1、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离婚可要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注意: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自然与法院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涉及到离婚时不到庭的问题。

实践中,有些夫妻离婚时并未达成一致,常常是一方不愿意离婚。为了阻止另一方离婚,其不仅去不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且在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在法院开庭审判时也不到庭。那么,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一)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去民政局办理。对于诉讼离婚,一般也是双方共同出庭,但是不出庭并不代表法院就不能审判离婚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传唤和无正当理由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因此,如果经过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那么法院还是可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

(二)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既然在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审判离婚案件,那么,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这就要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法院会判离婚。因此,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及时不到庭法院也会判离婚,离婚不到庭法院依旧是可以判离婚的。

缔结婚姻关系。若是在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那此时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实也是有可能被判决离婚。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给付给女方的结婚彩礼也是需要退还给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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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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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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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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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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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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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所以,本案中,女方与男方在婚后所得的各自收入,不管以什么形式获得,均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应当均等分割。而对于婚姻登记后,男方购置的一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此房产的购买资金是男方用其婚前个人积蓄购买,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这套房产的取得是用男方婚前个人存款转化而来,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一种可能性是,男方在婚后用其婚后个人收入所得购置,那么依据前述婚姻法的法定财产制规定,此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男方于2004年6月与女方登记结婚,结婚时间不长两人即发生离婚纠纷,购买房产的出资可能一部分来源于其婚前个人积蓄,另一部分来源于男方婚后个人收入积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综合分析可知,这套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对男方动用的其婚前个人存款部分应当给予补偿。所以,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通常情形下,对这起涉外的婚姻案件的财产分割意见,如依我国婚姻法作为实体法来审判的话,更多的是倾向于争论中的第一种意见。但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婚姻法中的财产制度设计,通行准则是优先适用约定财产制,
其次才是法定财产制。法律赋予夫妻对其婚前婚后财产充分的管理权和处置权,只有当夫妻间并无自行约定时,才会适用法定财产制。本案由于在中国管辖,适用的是我国共同财憨福封凰莩好凤瞳脯困产制的婚姻法。实施共同财产制的国家立法基本理念认为:夫妻缔结婚姻好比创设了一个家庭财产基金,夫妻间也许分工不同,收入不同,但夫妻的劳务付出对家庭均有不同程度的贡献,夫妻缔结婚姻后对彼此均有照顾和扶养的义务。婚姻有时也是经济共同体,法律鼓励人们热爱家庭,积极对家庭付出劳务,激励人们维护家庭,建设家庭,让人们对婚姻有着更多的信心和热情。从此角度看,就不难理解按我国的婚姻法来看待这起案例的审判思路。男女双方虽未同居生活,但却已缔结婚姻,而婚姻的内容并非要求夫妻间一定要有同居行为,且夫妻间的是否同居与其财产分割也并无必然联系。既然缔结婚姻就应当视为夫妻经济共同体,不论哪一方收入高低,均应视为是对家庭整体奉献,而不是强调彼此的经济。此案也引起人们思考另一问题,即我国婚姻法的分居制度设计还是空白,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分居所引起的财产分割争议。所以,分居制度的设计和构建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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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一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男女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双方离婚后男方主张女方退还结婚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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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了却没有共同生活过离婚了要不要退彩礼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男女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双方离婚后男方主张女方退还结婚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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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登记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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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申请办理共有权登记的应提交以下证件: a.原房屋所有权证; b.买卖契约、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专用发票; c.市财政部门的纳(减免)税凭证; d.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书、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 e.房地产转让审批表; f.公告证明; g.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2)遗失补办《房屋共有权证》应提交以下证件: a.房屋所有权证; b.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c.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d.声明作废公告; e.6个月后无异议的,公告补发房屋共有权证。 知识拓展: 房屋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手续或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 2、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执照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6、规划红线图; 7、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公告证明; 9、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10、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 1、施工许可证; 1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 1 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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