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周俊律师自2000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5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现就职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湖北宜昌,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他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25年的执业生涯中,周俊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还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身兼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多个团队负责人,包括刑事辩护团队、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等。
擅长业务领域
周俊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损害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还代理损害赔偿纠纷,涵盖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等工作,同时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债权债务领域,他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刑事辩护方面,他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婚姻家庭领域,他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代理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交通事故方面,他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典型离婚案件代理
周俊律师曾代理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牟XX离婚案件。原告牟XX与被告望X于2016年6月相识,201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大,未建立良好夫妻感情。被告望X脾气暴躁、嗜酒,常与原告争吵、恶语相加,还多次施暴。2018年4月,被告对原告拳打脚致其受伤流产。原告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周俊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与原告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得知原告不仅想离婚,还担心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周俊律师告知原告报案并依法处理,同时提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向原告解释规定,要求原告收集提供证据,并及时写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因相关报警材料当事人无法获取,周俊律师凭借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信多次到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确保法院早日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
2018年5月23日,周俊律师为原告写好离婚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随后将离婚起诉状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交到法院。立案时,周俊律师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述事情经过,立案庭法官重视并及时立案。2018年5月24日,承办法官下达人身保护令裁定书,该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同时,也送达给社区和派出所。人身保护令下达后,望X未再对原告及其家人采取不法行为,保障了原告及家人的安全。
2018年6月20日开庭,望X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原告偿还13万元债务。周俊律师为保护原告合法权利,据理力争,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且不存在13万元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6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随原告生活,被告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0元到小孩年满18周岁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案件处理亮点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为防止矛盾激化、保护原告人身安全,周俊律师想到为原告申请人身保护令。他到公安机关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的报警记录,积极与法院法官沟通,提供相关证据,保证了法院快速立案并及时下达人身保护令裁定。这一举措保障了原告及家人的正常生活,有效避免了因办案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让原告尽快从不幸婚姻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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