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职业背景深厚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独特的职业经历使她具备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这种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她能够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为众多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多领域执业专长
丁婷律师的执业领域广泛,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业务和刑事案件辩护等多个方面。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她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各类合同纠纷中,无论是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她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在婚姻继承案件中,她能妥善处理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问题,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企业破产业务方面,她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破产案件处理经验。在刑事案件方面,她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同时,她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丁婷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使得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合同条款和交易细节,需要律师仔细审查证据,理清法律关系。丁婷律师在处理过程中,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
企业破产清算债权诉讼案
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案中,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发现本案的关键突破口在于程序合法性。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这与《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受偿”基本原则相违背。
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程序上,重点论证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的违法性,强调原告已申报债权,应遵循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实体上,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补偿基数等提出异议,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为复印件且与某矿业公司无关联性,占用草原的起始时间、主体等事实缺乏有效证据佐证,同时依据《草原法》相关规定,说明恢复植被的义务主体及破产程序中该义务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全面削弱原告诉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丁婷律师通过专业、有力的抗辩,成功促使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不仅阻止了个别清偿行为的发生,保障了某矿业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体现了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职责与价值,为类似破产期间债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效参考。
合伙财产分割纠纷案
在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案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烘干厂及农作物种植、购销、仓储等业务,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由被告以个人名义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丁婷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有效抗辩策略。她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原告仅提交《站台余货明细表》,该表仅载明货物“挂账冉某某名下”,未明确款项性质、分配方式及出货价,无法直接证明被告负有支付义务。结合另案询问笔录可知,该“挂账”行为系合伙内部对账方式,案涉货物实际为给被告的分红,而非待分配的合伙财产。同时,原告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其曾作为某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该公司名义就《站台余货明细表》中部分货物起诉案外公司,主张该部分货物归公司所有,后败诉。现又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包含该部分货物在内的2685吨货物主张为合伙财产要求分配,前后主张相互矛盾。此外,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根据另案生效判决查明事实,三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存在大量收支往来,至今未进行合伙清算,也未通过诉讼解决合伙合同纠纷。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未经清算无法确认合伙是否产生利润、利润金额及分配比例,原告径直主张分割所谓“合伙所得”,违反合伙财产“整体清算、统一分配”的基本规则。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婷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丁婷律师通过专业、严谨的抗辩,不仅成功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还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彰显了法律对合法经营主体权益的保护,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服务企业与担任法律顾问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帮助企业规范合同条款,降低法律风险。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她为顾问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顾问单位解决了诸多法律问题,保障了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丁婷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无论是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业务还是刑事案件辩护,她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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