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之路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地区为哈尔滨,联系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1-3层A-3号商服。她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深耕于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精于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并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其执业理念是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
二、棘手案件委托
2025年12月,一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摆在了李佳莹律师面前。被申请人李XX原系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运营代表,公司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还要求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面对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李XX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积极应诉。
三、精准抗辩过程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提出的全部主张及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梳理。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展开有力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行为不违法,公司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强调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直接相关及因果关系,客户关系变动属正常商业风险,公司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在财产损失责任范围方面,明确李XX认可手机屏幕损坏并愿承担合理维修责任,但公司单方提出的配件清单及高额损失缺乏事实基础。
四、完胜案件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了100元的手机维修费请求。这一结果让劳动者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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