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丰富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她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一职。目前,她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从2014年至今,杨慧律师已经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领域广泛
杨慧律师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她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与起草等。此外,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也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多重社会职务
杨慧律师不仅在律师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她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地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咨询和建议。同时,她还担任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关注妇女权益保护,为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另外,她还是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医疗纠纷调解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代理能力。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原告发现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原告宋XX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协议无效、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支付房款利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等。被告康XX公司则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的康养、医疗等服务。被告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认为合同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被告认为自身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不同意支付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杨慧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协议应认定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利息和赔偿损失问题,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双方对于协议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不是本案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秉持执业理念
杨慧律师始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事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她在处理案件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充分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同时,她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在团队合作中,她真诚待人、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展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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