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书丢失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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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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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可作证据使用。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管50年。受害人伤残鉴定意见书(结论书)丢失,可以到当初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复印,由鉴定机构签署“复印属实”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司法鉴定意见书丢失了怎么办?

不少网友会面临这样的情况,之前在相关机构开设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小心遗失了。一旦遗失,在面对司法案件的时候,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那么司法鉴定意见书丢失了怎么办?下面小编将以伤残等级鉴定书的丢失为例为大家做一些讲解。

司法鉴定意见书丢失了怎么办?

司法鉴定意见书丢失后,可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即可作证据使用。 以伤残等级鉴定书为例: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管50年。受害人伤残鉴定意见书(结论书)丢失,可以到当初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复印,由鉴定机构签署“复印属实”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应建立司法鉴定档案查阅制度,查阅和复制司法鉴定档案需经鉴定机构(或其所属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审判机关及侦查机关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制司法鉴定档案的,查阅人应当出示所在单位公函和本人工作证。 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需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的,应出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函及律师代理或辩护的相关手续和律师执业证。 其他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查阅司法鉴定档案,应持司法机关证明函件及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八条 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由鉴定机构派专人监督在鉴定机构指定地点阅览。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卷内材料可以摘抄或复制。摘抄、复制的司法鉴定材料只限于原始文证材料及文书原本。鉴定过程中的讨论、研究鉴定事项的会议记录、专家会鉴意见等不得摘抄、复制。档案一律不得带离阅览场所。复制的鉴定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后,注明“复印件案卷材料一致”的字样,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只要到持有效身份证件去鉴定机构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作为证据使用,鉴定意见会保存在数据库中长达50年。但在这里小编还是告诫大家一定要好好保管这样的重要证据,毕竟遗失还是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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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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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司法鉴定意见书一般谁出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出具。  《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对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职责进行了明确,该《办法》
第六条明确了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可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第七条规定价格认证中心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
第八条更明确了价格认证中心可以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因此,事故发生后,不仅交警部门可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而且当事人也可自行委托鉴定。在确定损失后,双方当事人才有了在交警部门调解的基础。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很明显,价格认证中心尚不在登记管理范围内。但是,不在登记管理范围内,不等于不是鉴定机构,不等于不能接受鉴定委托,只是现尚不需要对价格认证中心实行登记管理而已。因价格认证中心并非社会中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监管制度和主管部门,现未将价格认证中心列入登记管理范围是可以理解的。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该《补充通知》
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因此,事故发生后在诉讼之前,交警部门或个人自行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中心是具有鉴定资质的。价格评估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也即具有鉴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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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书要几个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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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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