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独资公司清算分为不同情形。若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而清算,清算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人员组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人代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挑选合适人员,如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外部律师、会计师等加入清算组。 若国有独资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由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主管机关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保障清算工作合法、公正、高效进行,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和债权人等相关方利益。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条件如下: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要求,由国家单独出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三是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是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三、国有独资公司组建程序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组建程序如下:首先是申请,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同时应提交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证明等文件。然后是制定公司章程,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其批准,其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接着是出资,国资监管机构应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再之后是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若涉及特殊行业或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的,还应获相关部门批准。 最后进行登记注册,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经登记机关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国有独资公司即告成立。
在探讨国有独资公司清算组成员如何确定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需承担怎样的义务和责任,他们要依法履行清算职责,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清算完成后,剩余财产如何分配也是关键问题,一般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股东间合理分配。若你对国有独资公司清算组成员确定后的具体操作、清算责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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