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等可由双方协议确定,若协议约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且该约定未损害子女合法权益,则协议有效。但若女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有权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此外若女方确无经济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无给付能力情形,经法院确认可暂时免除给付义务,但一旦其具备给付能力仍需承担相应抚养责任。综上女方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不付抚养费,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但法定抚养义务原则上不可免除。
二、女方离婚后是否能享受村民待遇
女方离婚后能否享受村民待遇取决于其是否具备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该资格认定需结合户籍状况实际生产生活关系及基本生活保障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女方离婚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村集体且继续在该村实际居住生产生活或依赖该村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通常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平等享受村民待遇。村规民约若以离婚为由剥夺女方合法待遇违反法律规定相关条款无效。若女方户籍已迁出或不再与原集体存在实质联系则可能无法享受村民待遇。如女方认为权益受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主张相应待遇。
三、女方离婚后是否退还男方所给的彩礼
女方离婚后是否退还彩礼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情形且以离婚为前提的,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的生活困难指绝对困难,即给付彩礼后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请求通常不被支持。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法院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用途消耗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在探讨女方离婚后是否能不付孩子抚养费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女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与男方协商适当减少或暂时不支付。但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另外,如果男方经济状况良好,主动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用,女方也可不支付。不过,即便女方暂时不付抚养费,孩子在必要时仍有权要求女方增加费用。要是你对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具体情形、后续变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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