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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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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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均分。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房产,车子等等。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律图小编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那么这部分的财产应为孩子所有,就不能再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双方也不能再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在实践中,有许多夫妻为了保障离婚后孩子的利益 ,会在离婚前就将财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房产应按赠与处理,赠与行为应进行公证,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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