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财产该如何处置
夫妻共有的房屋若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约定,属共同共有。处置该房屋应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登记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房屋,但可请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若夫妻离婚时处置共有房屋,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的由评估机构评估后取得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可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怎么去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协议优先,双方可就房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具体分割方式包括:一、折价补偿,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房产现值扣除剩余贷款后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二、竞价取得,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价高者得,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三、拍卖变卖,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拍卖或变卖房产,分割所得价款。
需注意,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房产等行为,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婚后购置房产,通常均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不考虑登记情况,仅结合实际出资、使用情况等综合判定。
三、夫妻共有的房产能不能赠与其中一方
夫妻共有的房产可以赠与其中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处分共有房产。赠与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将共有房产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因房产为不动产,需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受赠方取得房产的全部所有权。该行为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处分及物权变动的规定,合法有效。需注意,赠与协议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过户登记后赠与行为一般不可撤销。
在探讨夫妻共有的房屋财产该如何处置时,除了常见的处置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屋处置后所得款项的分配,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应按照协议执行;若没有协议,一般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合理分配。另外,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处置房屋时还需妥善处理剩余贷款的偿还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带来困扰。如果您对夫妻共有房屋财产处置的更多细节、后续问题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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