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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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1、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2、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3、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4、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有什么规定?

电力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但是不当的电气装置却能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于电气装置安装,我国制定了专门用于电气装置工程的评定标准,所有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在完工后都要按照这个章程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下面为您介绍工程质电气装置安装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对分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要求。

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分项工程相关规定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一)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二)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

(三)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四)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五) 除电动机空负荷试转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由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备查。可不移交给建设单位。

(六)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第4.0.2条的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作的结论应确切,并应签名验收。

(七)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八)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4.0.3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3)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应资料、签字齐全。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6)未发生过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7)电动机空转过程中,未发生过电动机烧毁事故。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检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对主要哪些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要求

(一)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二)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三)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四)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五)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六)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七)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八)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九)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十)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一)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十二)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十三)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四)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十六)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里面详细规定了各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检测标准和验收标准,我们在进行电气装置安装时要根据规程里面的要求进行安装检测,要为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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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承包了一份桥梁工程,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问题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是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六项验评标准中的一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
(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气工程)TJ303-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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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一起搞装修了,我想问问精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1总则.1
2术语.1
3基本规定.2
3.1设计.2
3.2材料.2
3.3施工.4
4抹灰工程.5
4.1一般规定.5
4.2一般抹灰工程.7
4.3装饰抹灰工程.9
4.4清水砌体勾缝工程.12
5门窗工程.12
5.1一般规定.12
5.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14
5.3金属门窗安装工程.18
5.4塑料门窗安装工程.22
5.5特种门安装工程.25
5.6门窗玻璃安装工程.27
6吊顶工程.29
6.1一般规定.29
6.2暗龙骨吊顶工程.30
6.3明龙骨吊顶工程.32
一般项目.33
7轻质隔墙工程.34
7.1一般规定.34
7.2板材隔墙工程.36
7.3骨架隔墙工程.37
7.4活动隔墙工程.40
7.5玻璃隔墙工程.41
8饰面板(砖)工程.43
8.1一般规定.43
8.2饰面板安装工程.45
8.3饰面砖粘贴工程.47
9幕墙工程.49
9.1一般规定.49
9.2玻璃幕墙工程.52
9.3金属幕墙工程.58
9.4石材幕墙工程.61
10涂饰工程.65
10.1一般规定.65
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66
10.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68
10.4美术涂饰工程.70
11裱糊与软包工程.71
1
1.1一般规定.71
1
1.2裱糊工程.72
1
1.3软包工程.73
12细部工程.75
1
2.1一般规定.75
1
2.2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76
1
2.3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77
1
2.4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79
1
2.5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80
1
2.6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82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83
附录A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86
附录B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87
附录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89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90
条文说明.91
1总则.92
2术语.92
3基本规定.93
4抹灰工程.95
5门窗工程.97
6吊顶工程.99
7轻质隔墙工程.100
8饰面板(砖)工程.103
9幕墙工程.104
10涂饰工程.108
11裱糊与软包工程.109
12细部工程.111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12以上是关于精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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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
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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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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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未验收是否可认定为验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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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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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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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原告身份信息如果原告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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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要找什么部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政府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要找建设局的监理公司验收的。
二、监理公司职能:
1、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
2、工程进入保修阶段,除承包商保留必要的人员外,监理单位也应视情况保留必要的人员,最好是参加过前一阶段监理工作并熟悉情况的人员。3.监理要与业主方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随时听取用户意见,同时与承包商保持联系。
4、在工程保修期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组织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
5、监理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和责任。
6、如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及时发出《工程维修通知书》,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派人进行维修。比较重大的质量缺陷,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屋面、地下室渗漏等质量问题,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经过监理、设计、业主方共同审批后,由监理人员监督实施处理。
7、承包商若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监理人员应书面通知业主,按合同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在质量保修保证金中扣除。
8、保修期满后,监理方还应协助业主方完成保修金的结算和支付审批工作,同时完成监理费用的结算工作。
三、《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人收到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装饰装修人应当自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朋友在建筑装修公司上班,因为刚去,对很多东西都不了解,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0.1 强制性条文 1 第
3.
1.1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 第
3.
1.5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 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 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第
3.
2.3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标准的规定。 4 第
3.
2.9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5 第
3.
3.4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 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 配套设施。 6 第
3.
3.5 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第
4.
1.12 条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第
5.
1.11 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第
6.
1.12 条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第
8.
2.4 条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 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 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
8.
3.4 条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第
9.
1.8 条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 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 内使用。 13 第
9.
1.13 条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14 第
9.
1.14 条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 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 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 第 1
2.
5.6 条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0.2 送检项目 1 第
4.
1.3 条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第
5.
1.3 条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第
6.
1.3 条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第
7.
1.3 条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 第
8.
1.3 条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06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 第
9.
1.3 条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 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7 第 1
2.
1.3 条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0.3 验收用表 207
上述是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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