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还贷,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具体计算时,先确定共同还贷本息数额,再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及结婚时间等因素算出增值比例,从而确定补偿数额。比如,共同还贷10万,房屋增值50万,结婚5年,那么补偿数额会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出。需注意,若涉及房屋相关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如出资证明、还贷记录等,这些对准确划分权益很关键。
二、婚前购房父母出资算谁的
婚前购房父母出资,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归属:
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一方子女的,比如签署赠与协议指明仅赠与自己子女,那么该出资款属于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如果是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按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部分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赠与;部分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综合具体出资比例、房屋使用情况等判定。
需注意,具体认定可能因个案情况及法官裁量有所不同,保留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很重要。
三、婚前购房父母出资归谁所有
婚前购房父母出资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明确约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我们探讨婚前购房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状况。比如婚后若存在一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投入的情况,离婚时这部分装修费用的分割该如何处理;还有如果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承担了部分其他费用,如物业费等,这又会对房产分割有怎样的影响。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让您在处理离婚房产问题时感到迷茫。若您在婚前购房父母还贷的离婚房产分割及相关拓展问题上仍有疑惑,别让烦恼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员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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