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而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商品房项目,使用土地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对于纳税人来说,要弄清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和地点,这样才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因为漏缴而带来法律风险。那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

1、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的非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的次月起纳税。

2、购置新建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应当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起纳税;出租、出借房产,应当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纳税。

3、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综上所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应该是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如果企业跨区使用土地的,则应该分别缴纳。在缴纳期限上面,各个省市自主确定,一般的做法是按照季度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的缴纳周期是十五天左右。计税的依据就是企业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8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是在哪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在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缴纳。一般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是按年来进行计算,分期缴纳的。具体的纳税期限是根据当地的实际规定来进行确定的。每个地方可能会略有不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根据现行缴税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税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10w+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样交纳?
土地使用税应该按照实际占用面积乘以规定数额缴纳。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或者土地实际使用人、代管人等,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交纳是基于不同地段的经济效益来认定的,一般来说经济效益高的土地所交纳的税费也就越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体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应当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信息进行核对,受理申报后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
32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如何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7浏览
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同时缴纳吗
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会同时缴纳。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在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在土地持有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应将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设置为批准征用耕地的1年后,从而保证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理衔接。
34浏览
城镇土地税怎么算
城镇土地税计算步骤如下:先计算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再乘以单位税额得应纳税额。月应纳税额等于年应纳税额除以12。征税依据是实际使用土地面积,按税法规定单位税额支付税费。
28浏览
租赁房屋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租赁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
15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