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女方向男方要什么财产
离婚时女方可主张分割的财产范围较广。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若为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均属共同财产。女方还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可主张。在具体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女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对其少分或不分。总之,女方应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积极主张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二、离婚后女方想要男方房产该如何做
首先要看房产的性质。若该房产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女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与男方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房产归女方所有。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房产购买资金来源等情况,比如购房款的支付凭证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房产为共同财产,可能会判决房产归女方,或者对房产进行折价补偿等处理方式。总之,女方需依据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争取房产权益。
三、离婚后女方想见自己父亲怎么做
离婚并不影响女方对其父亲的探视权。
首先,女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与父亲见面交流。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正常见面,比如父亲一方存在阻碍等情况,女方可与父亲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女方可考虑寻求亲属、居委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沟通。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女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其与父亲见面的权利应受保障。若涉及到抚养权、监护权等相关纠纷中对见面有特殊约定的,需依据具体约定执行。比如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方式等,应严格遵守。总之,女方有权利也有多种途径去实现与自己父亲见面的意愿,以维护亲情关系。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女方向男方要什么财产时,除了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男方在婚姻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若未明确只归男方一方,女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与财产问题紧密相关,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不应独自承担。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还可要求男方给予一定补偿。若你对离婚财产分割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具体的分割比例、财产取证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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