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适用专属管辖规则,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系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管辖排除其适用。即便租赁合同约定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该约定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 需明确:“不动产所在地”指租赁房屋实际坐落地点,管辖法院为该地点对应的基层人民法院(若标的额超基层法院管辖标准,则由对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唯一确定,即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房屋租赁合同出现欺诈情况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欺诈情形时,可按以下路径处理: 1.法律定性与权利基础 一方以欺诈手段(如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状态、虚构产权、夸大房屋条件等)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属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核心操作步骤 证据固定:收集欺诈相关证据(如虚假承诺的聊天记录、录音、房屋权属瑕疵证明、第三方证言等); 行使撤销权:自知道/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约定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民法典》第152条); 主张损失赔偿:合同撤销后,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押金等财产,同时主张欺诈方赔偿实际损失(如中介费、搬家费等,《民法典》第157条)。 3.特殊情形处理 若欺诈行为涉嫌诈骗罪(如骗取大额租金后失联),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刑事立案不影响民事维权程序。 需注意:撤销权逾期未行使将消灭,建议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三、房屋租赁合约到期不想再租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关系自然终止,您有权选择不再续租,具体操作建议如下: 1.履行通知义务: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出租人(无约定则建议提前30日),明确告知不再续租的意愿,避免因未及时通知导致房东主张损失。 2.办理交接结算:与出租人共同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家电、家具)是否完好,确认无损坏后签署交接单;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全部应付费用。 3.主张押金返还:若您无违约行为(如拖欠费用、擅自装修、损坏财物),出租人应依约退还押金;如遇克扣,可凭合同及交接记录协商或通过诉讼维权。 4.避免不定期租赁:租赁期满后切勿继续占用房屋,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虽可随时解除,但需额外承担提前通知义务,易引发纠纷。 租赁期满终止属法定权利,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操作中注意保留通知凭证、费用结清证明等书面材料,确保流程合规。
当我们探讨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如何定的时候,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管辖权后,若一方对管辖权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外,管辖权确定后,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证据收集也至关重要,像合同原件、租金支付凭证等。如果你在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确定以及后续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的要点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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