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该债权不限于金钱债权,且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前就已存在。其次,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这些行为导致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再次,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相对人应当知道该情形,即相对人存在主观恶意。最后,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到期或未到期)、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行为,以及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同时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等有偿行为。 债权人只能在自身债权数额范围内,请求撤销债务人对自己债权产生危害的处分财产行为。超出该范围的处分行为,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如债权为100万,债务人无偿转让150万财产,债权人只能撤销价值100万部分财产的转让。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并非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权利消灭期间,不可中断、中止或延长),具体规定见《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1.主观期间: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2.客观期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绝对消灭。 两者为并行关系,无论债权人是否知晓撤销事由,5年客观期间经过后,撤销权均归于消灭。 需特别说明: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变动法律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若债权人超期未行使,将丧失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如无偿转让、低价转让且受让人知情等)的权利,不得再向法院主张撤销。 建议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损害债权的行为时,及时固定证据并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撤销权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都有什么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另外,撤销权行使后的法律后果也很重要,一旦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应返还财产等。如果您在债权人撤销权方面还有诸如行使流程、证据收集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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