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下发逮捕令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中国,检察院并不直接下发逮捕令,而是作出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是提请逮捕,公安机关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接着是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
然后是作出决定,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的,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不批准的,应说明理由,如需补充侦查,应同时通知。
最后是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检察院下发逮捕令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下发逮捕令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且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满足上述条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会作出逮捕决定。
三、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遵循《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的,应不批捕,如仅有嫌疑人供述,无其他证据佐证。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的,检察院可决定不批捕,像初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此外,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没必要逮捕的,也可不批捕。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通知执行情况。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在了解检察院下发逮捕令的程序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逮捕后嫌疑人的权利保障问题,嫌疑人在被逮捕后有权委托辩护人,了解指控罪名及相关证据。另外,对于被错误逮捕的情况,当事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当面临家人被检察院下发逮捕令的状况时,后续的处理流程、如何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等都是令人担忧的问题。倘若你对检察院逮捕令相关的程序细则、嫌疑人权益维护以及赔偿事宜等存在疑惑,别再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