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外公外婆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外公外婆在法定继承中有财产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被继承人去世且生前未留遗嘱,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外公外婆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外公外婆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此外,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财产指定由外公外婆继承,那么外公外婆可依据遗嘱获得继承权,此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外公外婆继承财产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在法定继承中,外公外婆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外公外婆,那么外公外婆可按遗嘱继承相应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外祖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外公外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也可分给适当遗产。
三、外公外婆继承财产份额在法律上咋确定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若被继承人(如子女)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外公外婆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时,他们才参与继承,可平均分割遗产。
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即外公外婆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外公外婆可通过代位继承方式,让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当探讨外公外婆是否有财产继承权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且遗嘱明确排除了外公外婆的继承权,那么即便按照法定继承他们有资格,也会以遗嘱为准。另外,若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属于其父母的那部分遗产份额,这也会影响外公外婆实际能继承到的财产。要是你对外公外婆财产继承权的具体细节,比如遗嘱效力、代位继承的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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