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合同无效时过错责任的承担需分情况判断。
若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若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定各方在担保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以此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
二、担保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担保合同无效的起诉需遵循以下步骤:
原告可为债权人(主张债务人还款+担保人按过错担责)或担保人(主张免除/减轻责任、追偿);被告为债务人、担保人等相关方。管辖法院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二、明确诉讼请求
1.债权人: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判令债务人履行主债务,担保人依《民法典》第157条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主合同无效致担保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免责);
2.担保人:请求确认无效,免除责任,或追偿已代偿金额(向债务人或过错方)。
三、准备核心证据
需提交:担保合同、主合同、证明无效的证据(如担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主合同违法、胁迫/欺诈合意等)、付款/代偿凭证等。
四、时效与法律依据
诉讼时效3年(《民法典》第188条),自知道/应当知道合同无效之日起算。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682条(主合同无效则担保无效)、第157条(无效后过错责任)及民事诉讼程序规定。
建议委托律师梳理证据链,确保诉求符合法律要件。
三、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应负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需区分情形认定:
一、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17条第二款)。
二、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自身无效
如担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强制性规定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等:
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债权人和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同上解释第17条第一款)。
核心要点
担保人责任本质为缔约过失责任,需结合其过错程度与债权人过错分担责任,责任范围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限。
(注: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事实,建议提供详细案情进一步分析。)
当探讨担保合同无效过错责任是谁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担保合同无效后,过错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过错方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另外,若存在多个过错方,他们之间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也是值得关注的。如果您在担保合同方面遇到问题,对担保合同无效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多过错方责任分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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