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一倍工资,即额外再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时,需注意仲裁时效问题,一般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此类法律风险。
二、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1月1日用工,从2月1日起算双倍工资。
2.截止时间: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最多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3.工资基数:通常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对应的应发工资来确定,但不包括加班费等。
三、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计算有哪些法律依据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计算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进一步明确,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和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时,除了赔偿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员工可能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这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和基数确定是关键。另外,若因未签合同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员工还可能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况在实际处理中较为复杂。如果您对未签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等问题还有疑问,担心自身面临相关法律风险,别等待,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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