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离婚时男方突然要钱怎么解决
办理离婚时男方突然要钱,需先明确其要钱的理由。若其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钱,应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男方提出的是不合理要求,如索要不属于共同财产部分或虚构债务等,女方可拒绝。若男方以其他理由如青春损失费等要钱,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女方可不予理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公正判决。
二、办理离婚时债务问题该如何去处理
办理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核心在于区分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并据此适用不同规则:
一、债务性质的法定认定(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
1.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共签共债”);
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个人债务:
一方婚前债务(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且无证据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相关的债务;
二、债务清偿规则
1.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均等分担,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无清偿义务。
三、关键提示
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内部约定(如“某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清偿方有权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建议处理时先梳理债务清单,明确性质后协商或诉讼解决,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或债权人确认等方式降低追偿风险。
三、办理离婚时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办理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围绕《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及子女年龄阶段的法定规则准备:
一、把握法定优先情形
1.2周岁以下:原则归母亲,除非母亲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无力抚养等情形(需举证);
2.8周岁以上:需尊重子女真实意愿(需提供子女明确选择的书面/录音证据);
3.2-8周岁:核心比拼双方抚养条件,法院优先考虑更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二、重点举证方向
1.自身优势:稳定收入证明、住房产权/长期居住证明、教育资源(如学区房、亲子教育记录)、陪伴时间(如工作时间灵活性、过往照顾孩子的证据);
2.对方不利:举证对方存在恶习(赌博/吸毒的处罚记录)、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如长期缺席孩子生活)、家暴/虐待证据等;
3.生活稳定性:证明孩子长期随己方生活(如学籍、医疗记录、邻居证言),改变环境可能影响子女身心。
三、程序建议
先尝试协议约定,协议不成则起诉。起诉时需提交上述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对方不利证据(如银行流水、行政处罚档案)。
核心逻辑:所有主张均需指向“己方抚养更能保障子女的物质/精神需求”,避免情绪化表述,聚焦客观证据。
在办理离婚时男方突然要钱怎么解决,这是不少人面临的棘手问题。除了应对当下男方突然要钱的状况,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男方要钱的合理性判断,若其索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应得部分,需依据法律规定处理;若为不合理要求,如索要没有依据的赔偿等,女方有权拒绝。另外,若男方以要钱为由拖延离婚进程,也需要采取合法途径推进离婚程序。若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仍有疑问,不知如何应对男方突然要钱的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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