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期间企业破产,员工可通过以下路径主张优先受偿的劳动债权:
1.债权申报: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劳动债权申报材料,包括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个人账户费用等。若仲裁尚未裁决,需附仲裁受理通知书、劳动合同等证明债权存在,标注为“劳动争议未决债权”,待裁决生效后确认具体金额;若已裁决,直接申报裁决确定的债权。
2.优先清偿顺序: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为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含经济补偿),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4.异议救济: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有异议,可要求更正;管理人拒绝更正的,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以上权益主张需及时跟进破产程序,确保债权纳入优先清偿范围。
二、劳动仲裁期间举证责任会倒置吗
劳动仲裁中部分情形举证责任会倒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比如单位以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需由单位证明员工存在违纪事实及解除依据。
此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像员工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通常由单位保管,此时单位有举证义务。但一般的劳动争议,如员工主张加班工资需证明加班事实存在,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三、劳动仲裁期间单位不让上班怎么办
劳动仲裁期间单位不让上班,需分情况处理。若单位有正当理由,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单位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阻止员工上班,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工作,保留好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单位阻止上班的通知或聊天记录等。在劳动仲裁中,可将单位违法阻止上班作为诉求之一,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被迫停工期间的工资。若最终认定单位违法,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在探讨劳动仲裁期间企业破产要怎样进行赔偿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企业破产进行赔偿,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保等权益通常优先受偿,但赔偿的具体执行时间可能会受破产清算进度影响。另外,劳动者在企业破产后若有未休年假、加班工资等权益,也应在赔偿范围内。若企业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劳动者能获得的赔偿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你对劳动仲裁期间企业破产赔偿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界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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