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长期不在住所,物业费能否免缴
一般情况下,长期不在住所不能免缴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小区公共区域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即便业主长期未居住,物业也在正常提供这些服务,不能因个别业主未实际享受服务而免除缴费义务。
不过,部分地区支持业主与物业协商,若物业同意可适当减免。还有些地方规定,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如6个月以上),业主可向物业备案,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
二、长期不住房屋,物业费减免有无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长期不住房屋物业费可减免。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合同后,物业依约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不过,部分地方有相关政策,如房屋空置一定期限可打折收取物业费。若当地有此类政策,业主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此外,即便长期不住,若能证明物业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如未按规定频次清洁公共区域等,业主可与物业协商减免部分物业费。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三、长期闲置商铺,物业费减免有法律支持吗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长期闲置商铺可减免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商铺闲置并非不支付或减免物业费的法定理由。不过,部分地方有相关政策,比如可减收一定比例物业费。
若想减免,可查看当地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看有无类似规定。同时,可与物业公司协商,以商铺闲置未享受全部物业服务为由,争取适当减免。若能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减免幅度和期限等,保障双方权益。
当探讨长期不在住所,物业费能否免缴时,其实还涉及到其他相关问题。比如若因房屋质量问题未入住,这种情况下物业费又该如何缴纳呢。一般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未达交付标准,业主可不交物业费。另外,若物业服务未达标,像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即便业主长期在住所,也可根据情况少缴物业费。要是你对长期不在住所物业费免缴以及上述类似问题还有疑问,不知怎样合理处理,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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