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共有一方想卖另一方不想卖咋办
这需要区分房屋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若为按份共有,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的,可对房屋进行处分,不同意的共有人不得阻碍,但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未达到三分之二份额,想卖的一方只能转让自己的份额,同等条件下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优先购买。
若是共同共有,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出卖房屋。想卖的一方需证明存在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房屋,比如共有人之间的关系破裂等,向法院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后再进行处分。若无法证明,通常不能擅自处分。
二、房屋共有一方强卖另一方权益如何保障
房屋共有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若一方强卖侵害另一方权益,另一方依不同情况保障权益:按份共有中,《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权益受损方可请求法院判定买卖行为无效,追回房屋;若房屋已被善意第三人取得,权益受损方可向卖方主张赔偿损失。
共同共有中,处分共有房屋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未经同意强卖,权益受损方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受损方可向擅自处分方要求赔偿因房屋损失造成的实际损害。同时可保留好房屋产权证明、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
三、房屋一方强卖,另一方权益受损法律咋维权
遭遇房屋一方强卖致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若强卖行为违背真实意愿,受损害方依《民法典》,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有证据证明强卖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情形,该证据可作为撤销合同关键依据。
若合同已履行,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查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当遇到房屋共有一方想卖另一方不想卖咋办的情况时,除了考虑常规的沟通协调等方式,还涉及到一些其他重要问题。比如,如果想卖的一方擅自进行交易,这种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想卖的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另外,若双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想卖的一方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分割房屋。这些问题都与“房屋共有一方想卖另一方不想卖”紧密相关。若你在处理此类房屋共有处置纠纷中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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